試用期是什麼?資遣費怎麼算,不適任通知要提前多久?新鮮人常見問題全攻略

試用期離職怎麼算?收到不適任通知算資遣嗎?需要提前多久通知?合法離職、資遣費、非自願離職與薪水計算一次搞懂!

試用期是什麼-定義-勞基法-資遣費-不適任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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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用期是什麼-定義-勞基法-資遣費-不適任通知
試用期是什麼?資遣費怎麼算,不適任通知要提前多久?新鮮人常見問題全攻略(圖片來源/Shutterstock)

剛踏入職場的新鮮人,常會遇到所謂的「試用期」。試用期是什麼意思?在法律上試用期合法嗎?如果在試用期間被公司以「不適任」為由解雇,該怎麼辦?

面試趣將以淺顯易懂的方式,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等相關法規,為你解答試用期常見問題,保障你的勞動權益。

試用期是什麼意思?試用期合法嗎?

「試用期」簡單來說就是勞資雙方的磨合期。雇主利用這段時間評估新進員工是否適任,你也可以評估工作、環境是否符合期待。

《勞動基準法》沒有「試用期」這個詞彙,所以有沒有試用期、試用期多久,完全取決於勞資雙方的合意,也就是俗稱的「契約自由原則」。

面試趣想告訴大家的重點是,試用期並不等於「白工期」。

從到職第一天起,你就是公司正式員工,依法享有基本勞動條件。雇主不能因為你在試用期,就拒絕給付薪水、不加勞健保,否則就違法。千萬不要被話術誤導,損失自己的權益!

試用期三個月怎麼算?試用期多久才正常?

試用期三個月,是台灣多數公司慣用的長度,但不是法律強制。

就像我們剛才所提到的,只要雇主與你合意,三個月、兩個月,甚至沒有試用期都合法。那麼,約定俗成的試用期三個月怎麼算呢?通常從報到日開始算起,除非合約另有規定。

有些人會想知道,三個月滿是「自動轉正」嗎?不一定,要看公司跟你的合約。如果雇主超過三個月仍未明確回覆結果,建議主動詢問,釐清你的權益。

雇主在試用期內可以任意解雇員工嗎?要符合什麼條件?

即使在試用期內,雇主不能無理由、隨意解雇員工,仍需遵守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的合法解雇事由。
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1 條規定,除非公司歇業、業務緊縮等情形,以及第 5 款所列的「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」,雇主不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。

也就是說,雇主不能僅憑主觀感覺就把試用期員工開除,需有合理考核、事實證據。如果勞動契約有「雇主可任意解僱」等條款,這種約定違反公序良俗,依法無效。

收到「試用期不適任通知」是什麼意思?

收到「不適任通知」,代表公司認為你沒有達到標準,屬於合法資遣理由。試用期沒過的通知,會搭配考核紀錄、主管意見等具體理由,是公司依法終止試用員工的程序。

如果公司要你簽「自願離職書」,有可能涉及違法,應視情況拒絕,或要求改為資遣!

試用期不適任通知要提前多久告知?

如果公司認為你在試用期「不適任」想要資遣你,不是一聲開除就能馬上趕你走,而是要依「你在公司工作的時間」來決定是否需要提前通知:

  • 做不到 3 個月:公司可以當天說了就解雇,不用提前通知,也不用給預告薪水。
  • 做滿 3 個月但不到 1 年:公司要提前 10 天通知你,或是直接給你 10 天薪水補償(代通知金)。
  • 超過 1 年會延長預告天數,但大多數試用期不會這麼久。

簡單說,只要你做滿三個月,公司如果要用「不適任」理由讓你走,就要提早 10 天講,或者補你 10 天薪水。沒提前通知、也沒給錢,就是違法。

試用期資遣費怎麼算?

試用期被解雇有資遣費可拿,不過計算方式有點複雜。別擔心,我們陪你一步步拆解!
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7 條、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第 12 條,資遣費的計算方式如下:

  • 滿一年:半個月平均工資
  • 未滿一年:按比例計算
  • 未滿一個月者:按日計算比例給付。

如果你入職一個月,但未滿一年,試用期資遣費的計算就會比較複雜。究竟試用期資遣費怎麼算?這就將步驟拆解給大家看!

試用期資遣費計算步驟

  • 計算年資比例:如果你剛好滿三個月,那就是 0.25 年。
  • 取得月平均工資:若月薪固定,直接取月薪;若變動,計算近六個月平均工資。
  • 套入公式:年資(年)×0.5×平均月薪=資遣費。

例如:月薪 32,000 元、工作 3 個月,試用期被資遣可得 0.25 年×0.5×32,000 元=4,000 元資遣費。

試用期沒過會影響未來就業嗎?

「試用期沒過」不會留下紀錄。

求職時,誠實說明狀況,比隱瞞來得更好。你可以說明工作內容與自身期待、職涯規劃有落差,並強調你離職後的成長。

履歷是否列出試用期的經歷,可以視情況決定。如果時間極短(像是一兩週),不列出也沒有關係。如果擔心調閱保險資料被發現會尷尬,也可以主動說明。

試用期資遣算不算非自願離職?

沒錯,試用期被解雇屬於非自願離職!你有權要求公司開立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,以利後續申請失業給付、應徵新工作的說明。

離職後,應儘速辦理失業登記,若符合資格即可申請失業給付。不要勉強配合公司在離職原因欄寫「個人因素」離職,以免損失權益。

試用期能延長嗎?

如果雇主想延長原先約定的試用期,必須經過勞工同意。

根據《民法》第 153 條勞動契約自由原則,雇主不能單方面延長試用期,沒有你的書面同意就無效。

雇主應於報到前就試用期內容、長度、薪資、轉正條件等,以「白紙黑字」約定期限,避免事後爭議。我們也建議你保留合約的副本、考核標準等文件,出現狀況才能自保。

試用期薪水比較低是正常的嗎?

只要不低於基本工資、雙方事前明確約定,試用期薪水可與轉正後不同。

意思就是,雇主不能在事後隨意調降,或以試用期為由,給你低於法定的最低薪資!要是遇到違規雇主,可以到勞工局檢舉,或主張追補差額薪資。

試用期是否計入年資?

是的,計入年資!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,勞工自「報到日起」就開始計算年資,試用期間也包含在內。雇主不得以「試用期」為理由,否認你這段期間的年資。

為什麼年資很重要,不能忽視呢?年資跟你的以下權利有關:

  • 特休年假起算點
  • 資遣費計算年資
  • 勞退提撥起始時點

試用期間有職災保障嗎?
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、《勞工保險條例》規定,試用期的員工一樣納入勞保,要是發生工傷、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,也適用職災補償。

從報到第一天起,雇主即有投保義務。如果雇主沒有加保,除須補辦與補繳,還可能面臨行政罰哦!

試用期懷孕,可以請育嬰假嗎?

試用期員工也適用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保障,包括:

  • 懷孕可請產檢假、產假、安胎假
  • 滿 6 個月工齡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

如果雇主以此為由中止試用,即屬違反第 21 條,可向主管機關檢舉!

試用期離職證明與勞保如何處理?

面試趣建議,試用期離職時應確認:

  • 公司已辦理勞健保退保
  • 開立服務證明(離職證明),並標註「資遣」或「非自願離職」
  • 確認資遣費、其他應得款項是否已全數支付

要是公司拒發離職證明,或不處理退保等,可向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訴!

試用期常見問題(FAQ)

試用期一定要 3 個月嗎?

多數公司訂為 3 個月,也有延長至 6 個月者,需書面約定,無統一標準。

試用期可以說走就走嗎?

不一定。試用期一樣受《勞基法》規範,辭職需提前通知,如果未滿 3 個月,就不需要告知。

試用期可以請假嗎?

可以,依法享有病假、事假等權益,依公司請假流程辦理。

試用期被資遣後,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失業給付?

離職後持非自願離職證明,儘速辦理失業登記,符合條件者即可申請。

試用期可能轉正嗎?

視公司政策而定,若表現優異可能提前轉正。

試用期過了會調薪嗎?

不一定。部分公司會在轉正時調薪,但並無法律強制規定,實際情況依公司制度與個人表現而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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